馬里亞納 UFO 事件(大瀑布城膠卷)
示意圖
AI 示意圖・非實際影像、非證據——僅依文獻描述的概念呈現



馬里亞納 UFO 影片(又稱大瀑布城影片,Great Falls film)是1950年8月15日由尼克·馬里亞納(Nicholas "Nick" Mariana)在美國蒙大拿州大瀑布城拍攝的一段短片。馬里亞納是當地小聯盟棒球隊總經理,這段影片常被視為最早記錄後來所稱「不明飛行物」(UFO)的動態影像之一。[1][2]他以16毫米彩色攝影機拍下約16秒、兩個明亮銀色物體掠過天空的畫面;其19歲秘書維吉妮亞·勞尼格(Virginia Raunig)也目擊了該物體。[1][2]
美國空軍透過 Project Blue Book 及相關審查檢視這段影片,其官方說法多次更動:最初判定物體為兩架 F-94 噴射戰鬥機的陽光反射,後改列為「無法辨識」,1953年又經由美國中央情報局召集的 Robertson Panel 實質上恢復常規解釋。[1][3]Robert M. L. Baker Jr. 以及後來科羅拉多大學的 Condon Committee 進行的獨立研究,均認為飛機反光的解釋難以成立,但也無法明確辨識物體身分。[1][4]馬里亞納另指控空軍歸還影片時,最清晰的開頭數十格已遭抽除,此說遭空軍否認,且始終未獲確切釐清。[1][2]
背景
目擊與影片
調查與官方回應
馬里亞納的影片被轉交美國空軍,人員在影片送交技術分析前先行對他進行訪談。[1][2]空軍最初的結論是:物體為兩架已知在該區域活動的 F-94 噴射戰鬥機之陽光反射。[1]經檢視後,分析人員亦報告稱在影像中找不到任何異常或可供辨識之物。[1]
1952年,Project Blue Book 主管 Edward J. Ruppelt 上尉安排重新審查,並說服馬里亞納再次提供影片。該次分析排除了鳥類、氣球與流星,Ruppelt 後來寫道每個光點「看來都過於穩定,不像是反光」,並將此案記為「無法解釋」(unknown)。[3][1]然而翌年,由中央情報局召集的 Robertson Panel 連同其他案件審視此片,結論認為物體最可能是該區域已知飛機的反光,實質上恢復了常規解釋。[1][3]隨時間推移,空軍對此案的歸檔在「無法辨識」、「可能為飛機」與「飛機」等表述之間反覆變動。[2]
失蹤膠格爭議
獨立分析與各種解釋
主要的常規解釋是:物體為兩架 F-94 噴射機反射的陽光;不過目擊者表示在物體掠過之後另外看到飛機,批評者認為這削弱了反光說。[1][2]1955年,當時任職於 Douglas Aircraft 的 Robert M. L. Baker Jr. 對影片進行了詳細的攝影測量研究。他的計算顯示,兩架飛機要在所拍攝的時段內維持如此穩定的反光極不可能,並認為影像無法以任何當時已知的自然現象解釋。[4][2]
科羅拉多大學 UFO 研究計畫(即 Condon Committee)於1960年代末重新檢視此片。撰寫此案報告的天文學家 William K. Hartmann 認為「雖然將這些影像視為飛機在情理上難以接受,但仍無法完全排除此一可能」,使本案在形式上維持「無定論」。[5]委員會其他成員對證據強度與馬里亞納的失蹤膠格說法則意見不一。[1]
後續與意義
1951年1月,專欄作家 Bob Considine 在《Cosmopolitan》發表題為〈The Disgraceful Flying Saucer Hoax〉的文章,貶抑多起著名目擊;馬里亞納為此提起誹謗訴訟,該案於1955年9月撤回。[1]此後影片被保存於美國國家檔案館(U.S. National Archives)館藏,並一再被 UFO 史料與紀錄片引用,視為早期的指標性案例。[1][2]大瀑布城作為多次目擊發生地的形象,於2008年當地棒球隊更名為 Great Falls Voyagers 時再獲體現。[1]由於其官方分類在「反光」、「無法解釋」與「飛機」之間擺盪,加上失蹤膠格問題始終未獲解決,馬里亞納影片至今仍是 UFO 調查早期史上一樁有爭議、屢被重提的事件。[1][3]
關鍵引言
“「我們逐一研究每個光點,兩者看來都過於穩定,不像是反光。我們對這段蒙大拿影片無從解釋——它是個無法辨識的案例(unknown)。」——Edward J. Ruppelt
參考來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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